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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私立集美学校委员会(简称集美校委会)是遵承陈嘉庚先生遗愿,继承、管理和拓展嘉庚先生遗业及其创办的文化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并维护其合法权益,为集美学村和集美社区服务的事业机构。它具有统战性、民间性、服务性的特点。集美校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管理陈嘉庚先生旧居、陈列馆、纪念碑、归来堂、亭阁、龙舟池等;履行在香港集友银行股权,管好用好每年股息及红利;接待到集美参观游览的海内外客人;负责陈嘉庚先生在海外的亲属及集美校友的联系工作,加强与集美学校联系密切的海外“三胞”、外籍华人的联系。
集美学校委员会的前身是陈嘉庚先生创办的集美各校的管理机构一集美学校校董会。
1979年集美校委会机构恢复后,隶属关系由厦门市委、市政府委托市委统战部主管(其中在1988年至1992年初改由当时设立的中共厦门市集美学村工作委员会主管)。 |